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 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如何让撤并后的农村学校
【作者】 邢建军 燕晓斓 燕贵堂 邢 瑞 邢 强 李青山
【机构】 民盟甘肃省定西市气象局支部:
【摘要】【关键词】
【正文】 中小学闲置校舍是指各地在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实施中被撤并停办且今后不再用于举办同类学校的所有可用校舍、校产,包括被撤并学校的校园土地、实践基地、校外农场和房屋、树木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虽然各级政府要求要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撤并后学校原有校园校舍的利用工作,妥善做好闲置校舍的处置管理,提高有限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有的可作为农村集体活动场所,处置方案须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但基层的困难与矛盾很多,许多早已撤并的学校闲置财产面临荒废现象。如何才能让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发挥更大作用?现分析如下:
一、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局面,导致农村大量出现了中小学校资产闲置荒废现象,这在地广人稀的地区更加普遍。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资产闲置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各地也纷纷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有的学校采取出租的方式将校舍提供给农业种养殖大户作生产或者仓库使用。但是,闲置校产的有效处置,目前还存在很多障碍:
一是各地没有相关的处理意见,所以为保险起见,更多的学校是将大门一锁了事;
二是部分学校产权不明晰,特别是很多村小,现在虽然已实行以区为主管理体制,但其投入时实行的是分级负责管理,乡镇和村(社区)都有投入,因此出现学校撤并后被村上占用,造成教育资源的流失;
三是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不多,由于这些学校往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用作商业缺乏基本条件,用作民居又遭遇村民住房已经饱和甚至过剩的尴尬,用作农村(社区)功能室建设也往往喜“新”厌“旧”,或因早已建成了个很小的,但因中青年人长期去外地打工而暂无扩建的必要。
总之,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越来越多了,而且面临日益荒芜凋敝成了普遍现象。
二、教育部门的现有解决办法
由于许多地方学校属集资建学,布局调整后学校资产如何处置,已成为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如何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对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去解决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各地要从大局和长期利益考虑,建立健全农村小学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各县市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学校闲置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现有闲置校舍的管理。应对闲置校舍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对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闲置资产逐校建立资产档案,并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出一套既不影响以后教育发展,又能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的有效措施,确保资产不流失。
二是规范学校闲置资产处置程序。通过规范运作,盘活学校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在布局调整中被撤销的学校,其资产可以变卖、置换、租赁,所得资产必须全部用于保留学习或新建学校的建设,但资产处置遵循什么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规范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整合农村教育资源。
三是开阔思路盘活教育闲置资产。在具体措施上,可以采取拆除一批、变卖一批、改建一批的思路来处置。对于比较偏远、实用价值不大、已经比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果断拆除,拆除下来的物品变卖扣除拆除成本的节余,用于该乡镇学校公用支出;土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交易所,转化为城区学校建设用地。对于位置较好,价值较大、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可以出售给村(社区)居民,所获资金要用于所在乡镇学校公用支出。对于那些位置好、功能齐备、场地宽敞、适合于用来开展村(社区)服务的闲置学校,建议改建为村(社区)服务中心。但是要通过资产评估,将村(社区)专项建设费用等量转移支付用于教育发展。
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多年来,我省教育部门对如何处理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也没有个好办法,基本是“只占而不管”现象较普遍。主因是:①建校历史长,又先后改革过多次,产权手续不齐全,资产是归乡政府?还是教育局?还是村社?还是村民?还是赞助投资人?这些利益如何分配就不好规定了;②先后投入资金的渠道较复杂,不动则已,若一动则各方的利益就没法平衡了;③教育主管领导怕惹事,在无上级明确文件时干脆不作为,一拖再拖,就让闲置校产长期挂在早已不存在了的原学校名下任其自灭。我们能理解教育局目前所面临的困难,是否放手,怎么放手都很困难,因此建议各级政府研究出台个自上而下的统一的解决办法,这样才更具有执行力。
三、建议政府出台更可操作的解决办法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由省、市、县(区)乡各级政府出台《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是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的责任主体。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资产处置管理权分别归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市直学校资产处置权属市人民政府,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资产处置权属镇(区)人民政府。其他任何组织(包括村级集体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占用或据为己有。
二是加强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撤并学校的土地、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逐项造册登记,核实物品数量、单位及价值;提出撤并学校资产处置方式,制定撤并学校资产处置方案。
三是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的原则。撤并学校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远程教育设备、图书资料等动产移交给并入学校;撤并的小学校舍优先用于定点幼儿园,撤并的初中校舍优先用于定点小学;撤并学校土地、校舍转让、出售、出租等处置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加强定点学校建设,改善所在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撤并学校校舍质量确实较差,经权威部门鉴定已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政府组织拆除,拆除后土地按性质处理,国有土地处置收益全部用于教育,集体土地交所在村复垦,如有收益全部用于教育。
四是明确撤并学校校舍处置程序。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校舍采取转让、出售方式处置的,须经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才能出售,出售方式由政府组织公开拍卖。
五是完善撤并学校资产处置财务处理手续。撤并学校无偿调出、出让、出售和报废的资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如实提供核销资产佐证资料。学校、镇中心初中应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调整有关资产账目,做好资产核减、核增的账务处理。
六是做好撤并学校闲置校园管理工作。暂时处于闲置状态的撤并校园,由并入学校管理,并入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有威信的老同志,负责维护撤并校园安全、完整。
七是加大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的监管。市监察、财政、审计、国土、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和监督,确保撤并学校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违规转让、处置学校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以及在处置撤并学校资产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恶意侵占学校资产的,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上解决办法中,其实自始至终都是在围绕市场化去思考问题,围绕教育部门的利益去解决问题,这样处置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时,无法让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因此,我建议利用该闲置资产去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更稳妥。
四、如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全国的老年人养老问题面临着挑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行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承担的重大责任。在新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在人权制度逐步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使他们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生活,已成为社会当前亟需探讨的问题。经调查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老年人生活来源问题;二是老人的医疗问题;三是老人的娱乐活动;四是老人的心理状态及文化信仰;五是老人的互帮互助问题;六是无自理能力老人的生活问题;七是老人死亡后的丧葬问题。要想解决这七个关键问题,我认为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力量共同搭建个功能完善的农村养老统一平台——“农村老育院”。
从目前来看,只有无子女老人才能进入的敬老院,肯定无法承担农村养老统一平台的重任,另外“敬老院”名称在农村不被群众广泛接受,总认为是无子女或子女不孝的老人的最终去处,因此,我建议该农村养老统一平台应命名为“老育院”,使老人们都能享受终生的集体生活和持续教育,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探讨建立“教育+民政=养老教育”的模式,解决撤并学校的闲置资产问题
中国的老龄化在地区和城乡间发展很不平衡。按居住地统计,2010年,乡村、镇、城市的老龄化率分别为14.98%、12.01%、11.47%,乡村地区比城市地区高3.51个百分点。从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老龄化差异方面看,有大量劳动力流入的广东省,201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仅为9.73%,浙江省的老龄化率也仅为13.89%。而人口大量流出的重庆市和四川省,常住人口老龄化率则分别高达17.42%、16.30%。而据我调查统计,甘肃偏远山区的常住人口老龄化率已突破30%了,在家务农的多为老人,中青年长期外出务工的超过60%了。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如何有效应对?在这方面,既要认真总结学习国际经验,又要充分立足我国国情,发挥我国特有的文化和体制优势,探索行之有效的道路。第一要继承和发扬尊老重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第二要切实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以及就业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第三要动员全社会力量,转变观念,实现幸福和谐老龄化。
农村如何实现幸福和谐老龄化?这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大问题,既然教育部门在农村已有这样庞大的闲置资产,也操心乡村教师很难分流安置,还不如在政府主导下,教育部门应该干脆连闲置资产与闲置教师一并转交给民政部门,建立起庞大的农村“村社老育院”,让农村老人们安心养老,让中年人安心工作,让年轻人安心学习,让小孩放心玩耍,共享和谐社会。
只要全民把重视老育事业像重视基础教育一样对待,继承和发扬光大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就必能早日实现“中国梦”。建成之后的农村村社老育院如何发展?就按以前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机制来滚动发展老育(养老)事业吧,那农村老育院的各项功能将会越来越全面,建筑物应该与学校一样漂亮,而且功能更强大,全民实现从小享受入学教育,中青年享受工作教育,老年享受养老教育,让教育陪伴一生,如此良性循环发展,续写中华文明。
注:①本文所引原始数据来自政府报告;所引现有措施来自政府文件与新闻报导。
一、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学校日益荒芜凋敝,农村教育出现了“城挤、乡弱、村空”的局面,导致农村大量出现了中小学校资产闲置荒废现象,这在地广人稀的地区更加普遍。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资产闲置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各地也纷纷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有的学校采取出租的方式将校舍提供给农业种养殖大户作生产或者仓库使用。但是,闲置校产的有效处置,目前还存在很多障碍:
一是各地没有相关的处理意见,所以为保险起见,更多的学校是将大门一锁了事;
二是部分学校产权不明晰,特别是很多村小,现在虽然已实行以区为主管理体制,但其投入时实行的是分级负责管理,乡镇和村(社区)都有投入,因此出现学校撤并后被村上占用,造成教育资源的流失;
三是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不多,由于这些学校往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用作商业缺乏基本条件,用作民居又遭遇村民住房已经饱和甚至过剩的尴尬,用作农村(社区)功能室建设也往往喜“新”厌“旧”,或因早已建成了个很小的,但因中青年人长期去外地打工而暂无扩建的必要。
总之,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越来越多了,而且面临日益荒芜凋敝成了普遍现象。
二、教育部门的现有解决办法
由于许多地方学校属集资建学,布局调整后学校资产如何处置,已成为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如何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对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去解决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各地要从大局和长期利益考虑,建立健全农村小学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各县市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学校闲置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现有闲置校舍的管理。应对闲置校舍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对布局调整后农村小学闲置资产逐校建立资产档案,并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出一套既不影响以后教育发展,又能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的有效措施,确保资产不流失。
二是规范学校闲置资产处置程序。通过规范运作,盘活学校资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在布局调整中被撤销的学校,其资产可以变卖、置换、租赁,所得资产必须全部用于保留学习或新建学校的建设,但资产处置遵循什么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校闲置资产的管理,规范学校闲置资产的处置程序,整合农村教育资源。
三是开阔思路盘活教育闲置资产。在具体措施上,可以采取拆除一批、变卖一批、改建一批的思路来处置。对于比较偏远、实用价值不大、已经比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果断拆除,拆除下来的物品变卖扣除拆除成本的节余,用于该乡镇学校公用支出;土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交易所,转化为城区学校建设用地。对于位置较好,价值较大、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可以出售给村(社区)居民,所获资金要用于所在乡镇学校公用支出。对于那些位置好、功能齐备、场地宽敞、适合于用来开展村(社区)服务的闲置学校,建议改建为村(社区)服务中心。但是要通过资产评估,将村(社区)专项建设费用等量转移支付用于教育发展。
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多年来,我省教育部门对如何处理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也没有个好办法,基本是“只占而不管”现象较普遍。主因是:①建校历史长,又先后改革过多次,产权手续不齐全,资产是归乡政府?还是教育局?还是村社?还是村民?还是赞助投资人?这些利益如何分配就不好规定了;②先后投入资金的渠道较复杂,不动则已,若一动则各方的利益就没法平衡了;③教育主管领导怕惹事,在无上级明确文件时干脆不作为,一拖再拖,就让闲置校产长期挂在早已不存在了的原学校名下任其自灭。我们能理解教育局目前所面临的困难,是否放手,怎么放手都很困难,因此建议各级政府研究出台个自上而下的统一的解决办法,这样才更具有执行力。
三、建议政府出台更可操作的解决办法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由省、市、县(区)乡各级政府出台《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是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的责任主体。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资产处置管理权分别归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市直学校资产处置权属市人民政府,农村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资产处置权属镇(区)人民政府。其他任何组织(包括村级集体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占用或据为己有。
二是加强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国土、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撤并学校的土地、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逐项造册登记,核实物品数量、单位及价值;提出撤并学校资产处置方式,制定撤并学校资产处置方案。
三是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的原则。撤并学校课桌椅、教学仪器设备、远程教育设备、图书资料等动产移交给并入学校;撤并的小学校舍优先用于定点幼儿园,撤并的初中校舍优先用于定点小学;撤并学校土地、校舍转让、出售、出租等处置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加强定点学校建设,改善所在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撤并学校校舍质量确实较差,经权威部门鉴定已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政府组织拆除,拆除后土地按性质处理,国有土地处置收益全部用于教育,集体土地交所在村复垦,如有收益全部用于教育。
四是明确撤并学校校舍处置程序。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校舍采取转让、出售方式处置的,须经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才能出售,出售方式由政府组织公开拍卖。
五是完善撤并学校资产处置财务处理手续。撤并学校无偿调出、出让、出售和报废的资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如实提供核销资产佐证资料。学校、镇中心初中应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调整有关资产账目,做好资产核减、核增的账务处理。
六是做好撤并学校闲置校园管理工作。暂时处于闲置状态的撤并校园,由并入学校管理,并入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有威信的老同志,负责维护撤并校园安全、完整。
七是加大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的监管。市监察、财政、审计、国土、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和监督,确保撤并学校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对撤并学校资产处置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违规转让、处置学校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以及在处置撤并学校资产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恶意侵占学校资产的,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上解决办法中,其实自始至终都是在围绕市场化去思考问题,围绕教育部门的利益去解决问题,这样处置撤并后的农村学校闲置资产时,无法让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因此,我建议利用该闲置资产去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更稳妥。
四、如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全国的老年人养老问题面临着挑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行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承担的重大责任。在新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在人权制度逐步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使他们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生活,已成为社会当前亟需探讨的问题。经调查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老年人生活来源问题;二是老人的医疗问题;三是老人的娱乐活动;四是老人的心理状态及文化信仰;五是老人的互帮互助问题;六是无自理能力老人的生活问题;七是老人死亡后的丧葬问题。要想解决这七个关键问题,我认为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力量共同搭建个功能完善的农村养老统一平台——“农村老育院”。
从目前来看,只有无子女老人才能进入的敬老院,肯定无法承担农村养老统一平台的重任,另外“敬老院”名称在农村不被群众广泛接受,总认为是无子女或子女不孝的老人的最终去处,因此,我建议该农村养老统一平台应命名为“老育院”,使老人们都能享受终生的集体生活和持续教育,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新农村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探讨建立“教育+民政=养老教育”的模式,解决撤并学校的闲置资产问题
中国的老龄化在地区和城乡间发展很不平衡。按居住地统计,2010年,乡村、镇、城市的老龄化率分别为14.98%、12.01%、11.47%,乡村地区比城市地区高3.51个百分点。从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老龄化差异方面看,有大量劳动力流入的广东省,201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仅为9.73%,浙江省的老龄化率也仅为13.89%。而人口大量流出的重庆市和四川省,常住人口老龄化率则分别高达17.42%、16.30%。而据我调查统计,甘肃偏远山区的常住人口老龄化率已突破30%了,在家务农的多为老人,中青年长期外出务工的超过60%了。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如何有效应对?在这方面,既要认真总结学习国际经验,又要充分立足我国国情,发挥我国特有的文化和体制优势,探索行之有效的道路。第一要继承和发扬尊老重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第二要切实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以及就业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措施;第三要动员全社会力量,转变观念,实现幸福和谐老龄化。
农村如何实现幸福和谐老龄化?这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大问题,既然教育部门在农村已有这样庞大的闲置资产,也操心乡村教师很难分流安置,还不如在政府主导下,教育部门应该干脆连闲置资产与闲置教师一并转交给民政部门,建立起庞大的农村“村社老育院”,让农村老人们安心养老,让中年人安心工作,让年轻人安心学习,让小孩放心玩耍,共享和谐社会。
只要全民把重视老育事业像重视基础教育一样对待,继承和发扬光大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就必能早日实现“中国梦”。建成之后的农村村社老育院如何发展?就按以前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机制来滚动发展老育(养老)事业吧,那农村老育院的各项功能将会越来越全面,建筑物应该与学校一样漂亮,而且功能更强大,全民实现从小享受入学教育,中青年享受工作教育,老年享受养老教育,让教育陪伴一生,如此良性循环发展,续写中华文明。
注:①本文所引原始数据来自政府报告;所引现有措施来自政府文件与新闻报导。